皮匠导航网-秒收录-自动收录-从这里启航
免费加入

热度:

编号:16442

分类:商业服务

加入:2024-09-19 03:05:31

点入:2024-09-19 03:05:31

备案:皖ICP备2020017041号

名称:俞金华

SEO更新时间
2024-09-19T03:05:37

百度权重:百度权重0
百度移动:百度移动0
360 权重:360权重0
搜狗权重:搜狗权重0
俞金华律师团队-合肥律师_合肥房产律师_合肥律师事务所_合肥建设工程律师_合肥工程纠纷律师_合肥经济纠纷律师_合肥合同纠纷律师

访问网站

http://www.yujinhuals.com

举报/报错
网站标签

合肥律师合肥房产律师合肥律师事务所合肥建设工程律师合肥工程纠纷律师合肥经济纠纷律师合肥合同纠纷律师俞金华律师团队俞金华律师


网站描述

俞金华律师团队,是由合肥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安徽星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组成的房产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工程纠纷、经济纠纷、劳资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团队,合肥律师核心成员有俞金华律师、时科升律师、郑瑱律师、毕为律师、姜龙飞(实习)律师等,24H:13865951335.


上一篇:西部航空[官方网站] – 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下一篇:温州esop,温州轻MES,温州看板,温州工控机,温州ESD静电监控,温州仓库亮灯分拣,乐清ESOP乐清MES,丽水ESOP永康ESOP,智能设备,工控机

seo综合信息
SEO信息 百度来访IP:- | 移动端来访IP:- | 出站链接:0 | 站内链接:0
IP网速: IP地址:122.114.227.123 [中国河南郑州 联通] | 网速:817毫秒
ALEXA排名 世界排名:- | 预估IP:- | 预估PV:-
备案信息 皖ICP备2020017041号 | 名称:俞金华 | 已创建:4年16天
收录 百度 360 搜狗 谷歌
查询 0 0 0 0
电脑关键词 手机关键词 页面友好 首页位置 索引 近期收录
0 0 电脑端优秀 - 0 0
协议类型HTTP/1.1 200 OK 页面类型text/html; charset=UTF-8 服务器类型nginx 是否压缩是 原网页大小42653 压缩后大小11614 压缩比72.77%
网站快照

俞 金 华 律 师 团 队 合 肥 律 师 _ 合 肥 房 产 律 师 _ 合 肥 律 师 事 务 所 _ 合 肥 建 设 工 程 律 师 _ 合 肥 工 程 纠 纷 律 师 _ 合 肥 经 济 纠 纷 律 师 _ 合 肥 合 同 纠 纷 律 师 热 线 : : 1 3 8 6 5 9 5 1 3 3 5 首 页 团 队 简 介 专 业 领 域 团 队 律 师 部 分 成 功 案 例 经 典 案 件 行 业 动 态 联 系 我 们 专 业 领 域 始 终 站 在 客 户 的 立 场 为 客 户 服 务 建 设 工 程 纠 纷 一 、 建 设 工 程 纠 纷 的 主 要 类 型 常 见 的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纠 纷 类 型 有 : 工 程 质 量 纠 纷 、 工 程 款 纠 纷 、 工 期 延 误 、 工 程 量 变 更 、 价 格 调 整 、 预 付 款 、 工 程 进 度 款 、 竣 工 结 算 、 质 量 保 证 金 、 工 程 维 修 、 工 程 结 算 、 质 保 金 、 发 包 人 违 约 、 承 包 人 违 约 、 发 包 人 解 除 合 同 、 承 包 人 解 除 合 同 、 第 三 方 造 成 的 违 约 、 承 包 人 的 索 赔 、 发 包 人 的 索 赔 、 缺 陷 责 任 与 保 修 、 违 法 分 包 、 转 包 、 挂 靠 、 材 料 款 买 卖 合 同 等 。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包 括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合 同 、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合 同 等 , 在 司 法 实 践 中 ,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 同 和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案 居 多 。 更 多 + 经 济 纠 纷 一 、 经 济 纠 纷 分 类 经 济 纠 纷 有 两 大 类 : 一 是 经 济 纠 纷 , 如 买 卖 合 同 , 借 款 合 同 , 承 揽 合 同 , 建 设 工 程 合 同 、 技 术 合 同 等 ; 二 是 经 济 侵 权 ; 如 知 识 产 权 ( 如 专 利 权 、 商 标 权 ) 侵 权 纠 纷 、 所 有 权 侵 权 纠 纷 、 经 营 权 侵 权 纠 纷 等 。 在 市 场 经 济 中 , 合 同 是 平 等 的 市 场 主 体 间 确 立 交 易 关 系 , 共 同 实 施 交 易 行 为 , 追 求 和 实 现 经 济 目 的 的 法 定 和 普 遍 的 形 式 , 因 此 , 合 同 纠 纷 是 经 济 纠 纷 的 主 要 部 分 。 二 、 经 济 纠 纷 的 解 决 方 式 1 . 协 商 解 决 协 商 解 决 是 指 经 济 纠 纷 发 生 后 , 当 事 人 在 自 愿 的 基 础 上 , 本 着 互 让 互 谅 的 精 神 , 通 过 协 商 , 达 成 解 决 经 济 纠 纷 的 一 致 意 见 , 使 经 济 纠 纷 得 到 圆 满 解 决 。 协 商 解 决 的 特 点 是 便 利 、 及 时 、 不 伤 和 气 。 主 要 优 点 在 于 争 议 各 方 对 争 议 的 解 决 均 抱 着 真 诚 友 好 的 态 度 , 并 且 是 在 互 让 互 谅 基 础 上 自 愿 达 成 解 决 纠 纷 的 协 议 。 该 协 议 是 各 方 的 意 思 表 示 , 各 方 均 会 自 觉 履 行 , 有 利 于 纠 纷 的 顺 利 解 决 , 也 为 各 方 进 一 步 的 经 济 交 往 扫 除 障 碍 , 而 且 自 愿 协 商 这 一 方 式 比 较 简 便 、 灵 活 , 随 时 可 以 依 各 方 的 意 志 变 更 协 议 的 内 容 , 有 利 于 纠 纷 的 彻 底 解 决 。 自 愿 协 商 的 缺 陷 在 于 没 有 第 三 方 的 参 与 , 争 议 各 方 往 往 各 执 己 见 , 影 响 协 议 的 达 成 。 而 且 自 愿 协 商 达 成 的 协 议 , 虽 对 各 方 有 约 束 力 但 没 有 强 制 执 行 力 , 一 旦 其 中 一 方 不 自 觉 履 行 协 议 势 必 再 起 纠 纷 , 不 得 不 再 次 协 商 或 寻 求 其 他 方 式 解 决 。 所 以 , 当 经 济 纠 纷 产 生 后 , 当 事 人 可 以 选 择 自 愿 协 商 的 方 式 解 决 , 但 如 果 自 愿 协 商 的 条 件 不 具 备 或 者 经 自 愿 协 商 达 不 成 协 议 , 那 么 就 应 当 采 取 其 他 的 方 式 解 决 纠 纷 , 以 维 护 当 事 人 自 身 的 合 法 权 益 。 2 . 调 解 解 决 调 解 解 决 是 指 当 事 人 各 方 在 自 愿 的 基 础 上 选 择 第 三 人 从 中 调 停 , 并 由 其 协 商 争 议 各 方 的 意 见 , 使 争 议 各 方 自 愿 达 成 解 决 纠 纷 的 协 议 , 从 而 解 决 纠 纷 , 化 解 矛 盾 。 调 解 的 优 点 在 于 有 第 三 方 从 中 调 解 、 劝 说 , 可 以 帮 助 当 事 人 分 清 是 非 、 责 任 , 比 较 容 易 促 使 当 事 人 达 成 协 议 , 顺 利 解 决 纠 纷 。 调 解 的 缺 陷 在 于 调 解 必 须 在 当 事 人 自 愿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 调 解 无 任 何 强 制 性 , 所 以 如 果 当 事 人 不 愿 接 受 调 解 人 的 调 解 意 见 , 那 么 协 议 就 无 法 达 成 。 即 使 达 成 了 调 解 协 议 , 与 协 商 达 成 的 协 议 一 样 , 只 能 靠 当 事 人 自 觉 履 行 , 一 旦 当 事 人 一 方 不 自 觉 履 行 , 也 无 法 申 请 强 制 执 行 。 另 一 种 调 解 是 有 关 国 家 机 关 在 行 使 国 家 权 力 的 过 程 中 以 第 三 人 身 份 对 当 事 人 之 间 的 纠 纷 进 行 调 解 。 例 如 , 人 民 法 院 在 审 判 经 济 案 过 程 中 所 作 的 调 节 , 当 事 人 接 受 人 民 法 院 的 调 解 意 见 达 成 解 决 纠 纷 的 协 议 , 人 民 法 院 根 据 当 事 人 达 成 的 协 议 内 容 制 作 调 解 书 。 该 调 解 书 具 有 与 判 决 同 等 的 法 律 效 力 , 一 旦 当 事 人 不 自 觉 履 行 , 另 一 方 当 事 人 可 申 请 强 制 执 行 。 这 一 种 调 解 已 不 属 于 我 们 此 处 所 说 的 第 三 人 调 解 了 。 3 . 仲 裁 解 决 仲 裁 解 决 是 指 根 据 当 事 人 事 先 或 事 后 达 成 的 仲 裁 协 议 , 申 请 依 法 设 立 的 仲 裁 机 构 , 对 经 济 纠 纷 进 行 公 正 合 理 的 调 解 或 裁 决 。 仲 裁 与 调 解 相 同 的 是 均 有 争 议 双 方 以 外 的 第 三 人 参 与 解 决 纠 纷 , 所 不 同 的 是 仲 裁 是 以 仲 裁 机 构 作 为 第 三 方 来 对 争 议 作 出 裁 决 。 仲 裁 裁 决 可 以 不 考 虑 争 议 双 方 当 事 人 的 意 见 而 由 仲 裁 机 构 独 立 作 出 , 并 且 仲 裁 裁 决 有 强 制 执 行 力 。 当 事 人 一 方 一 旦 不 自 觉 履 行 , 另 一 方 当 事 人 可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强 制 执 行 。 4 . 诉 讼 解 决 诉 讼 解 决 是 指 当 事 人 在 协 商 、 调 解 无 法 处 理 经 济 纠 纷 , 双 方 又 无 仲 裁 协 议 的 情 况 下 , 通 过 向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并 在 法 院 的 主 持 下 达 成 调 解 协 议 或 者 由 法 院 依 法 作 出 判 决 。 诉 讼 中 居 中 裁 判 的 机 构 是 拥 有 国 家 审 判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 人 民 法 院 依 据 事 实 和 法 律 对 当 事 人 的 争 议 作 出 裁 判 。 更 多 + 劳 资 纠 纷 劳 资 纠 纷 一 般 指 劳 动 争 议 。 劳 动 争 议 , 是 指 劳 动 关 系 的 当 事 人 之 间 因 执 行 劳 动 法 律 、 法 规 和 履 行 劳 动 合 同 而 发 生 的 纠 纷 , 即 劳 动 者 与 所 在 单 位 之 间 因 劳 动 关 系 中 的 权 利 义 务 而 发 生 的 纠 纷 。 根 据 争 议 涉 及 的 权 利 义 务 的 具 体 内 容 , 可 将 其 分 为 以 下 几 类 : 1 . 因 确 认 劳 动 关 系 发 生 的 争 议 ; 2 . 因 订 立 、 履 行 、 变 更 、 解 除 和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发 生 的 争 议 ; 3 . 因 除 名 、 辞 退 和 辞 职 、 离 职 发 生 的 争 议 ; 4 . 因 工 作 时 间 、 休 息 休 假 、 社 会 保 险 、 福 利 、 培 训 以 及 劳 动 保 护 发 生 的 争 议 ; 5 . 因 劳 动 报 酬 、 工 伤 医 疗 费 、 经 济 补 偿 或 者 赔 偿 金 等 发 生 的 争 议 ; 6 .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劳 动 争 议 。 更 多 + 合 同 纠 纷 一 、 合 同 纠 纷 分 类 1 . 无 效 合 同 纠 纷 是 指 因 合 同 的 无 效 而 引 起 的 合 同 当 事 人 之 间 的 争 议 。 如 合 同 无 效 后 , 合 同 当 事 人 因 各 自 返 还 因 合 同 而 取 得 的 财 产 发 生 的 纠 纷 , 合 同 无 效 责 任 应 由 何 方 承 担 , 承 担 多 少 之 纠 纷 等 等 。 2 . 有 效 合 同 纠 纷 是 指 在 合 同 生 效 的 前 提 下 , 合 同 当 事 人 因 履 行 合 同 而 发 生 的 争 议 、 包 括 合 同 订 立 后 合 同 当 事 人 对 合 同 内 容 的 解 释 , 合 同 的 履 行 及 违 约 责 任 , 合 同 的 变 更 、 中 止 、 转 让 、 解 除 、 终 止 等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争 议 , 绝 大 多 数 合 同 纠 纷 为 有 效 合 同 纠 纷 。 二 、 解 决 方 式 ( 1 ) 协 商 合 同 当 事 人 在 友 好 的 基 础 上 , 通 过 相 互 协 商 解 决 纠 纷 , 这 是 最 佳 的 方 式 。 ( 2 ) 调 解 合 同 当 事 人 如 果 不 能 协 商 一 致 , 可 以 要 求 有 关 机 构 调 解 如 , 一 方 或 双 方 是 国 有 企 业 的 , 可 以 要 求 上 级 机 关 进 行 调 解 。 上 级 机 关 应 在 平 等 的 基 础 上 分 清 是 非 进 行 调 解 , 而 不 能 进 行 行 政 干 预 。 当 事 人 还 可 以 要 求 合 同 管 理 机 关 、 仲 裁 机 构 、 法 庭 等 进 行 调 解 。 ( 3 ) 仲 裁 合 同 当 事 人 协 商 不 成 , 不 愿 调 解 的 , 可 根 据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仲 裁 条 款 或 双 方 在 纠 纷 发 生 后 达 成 的 仲 裁 协 议 向 仲 裁 机 构 申 请 仲 裁 。 ( 4 ) 诉 讼 如 果 合 同 中 没 有 订 立 仲 裁 条 款 , 事 后 也 没 有 达 成 仲 裁 协 议 , 合 同 当 事 人 可 以 将 合 同 纠 纷 起 诉 到 法 院 , 寻 求 司 法 解 决 。 除 了 上 述 一 般 特 点 之 外 , 有 些 合 同 还 具 有 其 自 愿 的 特 点 , 如 涉 外 合 同 纠 纷 , 解 决 时 可 能 会 援 引 外 国 法 律 、 而 不 是 中 国 相 关 的 合 同 方 面 的 法 律 。 更 多 + 企 业 法 律 顾 问 企 业 法 律 顾 问 服 务 范 围 一 、 法 律 顾 问 的 任 务 是 为 公 司 提 供 各 种 法 律 服 务 , 依 法 维 护 公 司 的 合 法 权 益 。 其 具 体 工 作 范 围 如 下 : 1 、 协 助 公 司 处 理 各 种 纠 纷 ( 1 ) 纠 纷 种 类 , 包 括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 劳 资 人 事 纠 纷 、 租 赁 纠 纷 、 知 识 产 权 纠 纷 、 股 份 转 让 纠 纷 等 。 ( 2 ) 以 公 司 代 表 的 身 份 , 通 过 协 商 、 谈 判 友 好 解 决 上 述 纠 纷 ; 协 商 不 成 的 , 可 根 据 公 司 要 求 出 具 律 师 函 ; 为 公 司 提 供 诉 讼 或 仲 裁 ; 必 要 的 时 候 , 作 为 公 司 的 诉 讼 代 理 人 参 与 诉 讼 或 仲 裁 。 ( 3 ) 协 助 公 司 分 析 、 查 找 发 生 上 述 纠 纷 的 原 因 做 到 亡 羊 补 牢 、 防 患 于 未 然 , 使 此 类 纠 纷 其 后 少 发 生 或 不 发 生 。 2 、 协 助 公 司 完 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1 ) 在 经 营 制 度 方 面 , 主 要 针 对 经 营 方 式 的 合 法 性 、 风 险 性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及 防 范 方 法 , 及 时 修 改 不 符 合 《 公 司 法 》 、 《 合 同 法 》 、 《 担 保 法 》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条 款 , 以 追 求 公 司 守 法 经 营 。 ( 2 ) 在 管 理 制 度 方 面 , 主 要 针 对 公 司 内 部 诸 如 劳 动 人 事 等 管 理 制 度 的 合 法 性 提 供 法 律 意 见 , 使 其 不 违 反 《 劳 动 法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以 追 求 公 司 合 法 管 理 的 目 标 。 3 、 强 化 公 司 合 同 管 理 ( 1 ) 起 草 、 审 查 、 修 改 现 有 合 同 , 分 类 制 作 合 同 范 本 , 规 范 合 同 签 订 过 程 中 的 法 律 风 险 。 主 要 针 对 原 料 采 购 、 销 售 及 特 许 委 托 代 理 销 售 、 运 输 、 仓 储 、 租 赁 、 专 利 技 术 和 专 有 技 术 及 商 业 秘 密 保 密 规 则 , 劳 动 用 工 等 。 ( 2 ) 起 草 制 定 履 行 合 同 的 规 则 , 结 合 《 民 事 诉 讼 法 》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 民 事 诉 讼 证 据 规 则 》 及 相 关 法 律 、 司 法 解 释 有 关 民 事 诉 讼 的 规 定 , 制 定 员 工 履 行 合 同 规 范 , 完 善 履 行 手 续 , 进 行 证 据 保 全 , 防 范 因 证 据 缺 失 导 致 败 诉 风 险 。 ( 3 ) 制 定 合 同 管 理 制 度 就 合 同 签 订 、 履 行 、 保 管 、 归 档 等 制 定 具 体 措 施 。 ( 4 ) 对 发 行 中 的 合 同 进 行 审 查 , 如 有 漏 洞 , 及 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 4 、 为 企 业 提 供 知 识 产 权 方 面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是 我 们 服 务 的 重 点 之 一 。 具 体 包 括 著 作 权 保 护 、 专 利 权 保 护 、 商 标 权 保 护 、 非 专 利 技 术 保 护 、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及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等 。 通 过 我 们 的 工 作 , 使 公 司 在 产 品 开 发 、 产 品 销 售 、 技 术 服 务 、 技 术 转 让 等 过 程 中 , 不 会 违 反 《 著 作 权 法 》 、 《 专 利 法 》 、 《 计 算 机 软 件 保 护 条 例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使 公 司 在 实 施 上 述 行 为 时 没 有 法 律 障 碍 。 5 、 为 公 司 清 理 债 权 债 务 ( 1 ) 清 收 债 权 ,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诉 讼 时 效 届 定 情 况 区 分 轻 重 缓 急 ; 起 草 、 发 出 律 师 函 , 协 助 公 司 催 收 债 务 并 中 断 诉 讼 时 效 。 ( 2 ) 清 理 公 司 对 外 债 务 , 采 取 抗 辩 措 施 。 ( 3 ) 制 定 诉 讼 方 案 和 诉 前 证 据 保 全 措 施 。 更 多 + 团 队 简 介       俞 金 华 律 师 团 队 , 是 由 国 浩 律 师 ( 合 肥 ) 事 务 所 、 安 徽 星 阑 律 师 事 务 所 资 深 专 职 律 师 组 成 的 建 设 工 程 、 经 济 纠 纷 、 劳 资 纠 纷 、 合 同 纠 纷 、 企 业 常 年 法 律 顾 问 法 律 服 务 团 队 。 本 团 队 的 核 心 成 员 有 俞 金 华 律 师 、 时 科 升 律 师 、 郑 瑱 律 师 、 毕 为 律 师 、 姜 龙 飞 ( 实 习 ) 律 师 等 。       俞 金 华 律 师 团 队 律 师 在 建 设 工 程 、 经 济 纠 纷 、 劳 资 纠 纷 、 合 同 纠 纷 企 业 常 年 法 律 顾 问 专 业 领 域 已 成 功 为 客 户 提 供 超 过 一 千 次 法 律 服 务 , 其 中 相 当 一 部 分 为 疑 难 复 杂 案 件 及 法 律 事 务 。       精 湛 的 执 业 水 平 、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 是 律 师 团 队 代 理 每 起 案 件 取 得 理 想 效 果 的 坚 实 基 础 。 团 队 律 师 具 有 扎 实 、 专 业 的 法 律 功 底 , 丰 富 的 办 案 经 验 , 团 队 律 师 代 理 的 绝 大 部 分 案 件 均 取 得 理 想 效 果 , 案 件 结 果 获 得 当 事 人 的 认 同 。       俞 金 华 律 师 经 济 纠 纷 团 队 联 系 电 话 : 1 3 8 6 5 9 5 1 3 3 5       办 公 地 址 : 一 、 合 肥 市 政 务 区 怀 宁 路 2 0 0 号 置 地 广 场 栢 悦 中 心 十 二 楼 国 浩 律 师 ( 合 肥 ) 律 师 事 务 所 :         联 系 电 话 : 1 3 8 6 5 9 5 1 3 3 5 ( 俞 律 师 ) 、 1 8 3 2 6 6 5 9 9 0 3 ( 郑 律 师 ) ; 二 、 合 肥 市 政 务 区 东 流 路 9 9 9 号 新 城 国 际 大 厦 D 座 2 3 楼 安 徽 星 阑 律 师 事 务 所         联 系 电 话 : 1 8 1 5 6 5 3 1 9 7 0 ( 时 律 师 ) 案 例 展 示 始 终 站 在 客 户 的 立 场 为 客 户 服 务 中 建 某 局 第 一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与 安 徽 盛 安 国 际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纠 纷 案 , ( 2 0 2 0 ) 皖 0 1 0 4 民 初 1 8 2 3 号 , 合 肥 市 蜀 山 区 人 民 法 院 【 来 源 于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中 建 某 局 第 一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与 安 徽 盛 安 国 际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纠 纷 案 , ( 2 0 2 0 ) 皖 0 1 0 4 民 初 1 8 2 3 号 , 合 肥 市 蜀 山 区 人 民 法 院 某 建 设 集 团 安 徽 创 业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与 合 肥 夏 季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纠 纷 案 , ( 2 0 1 9 ) 皖 0 1 民 终 2 9 4 号 , 合 肥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 来 源 于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某 建 设 集 团 安 徽 创 业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与 合 肥 夏 季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纠 纷 案 , ( 2 0 1 9 ) 皖 0 1 民 终 2 9 4 号 , 合 肥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某 建 设 集 团 安 徽 创 业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与 巢 湖 市 重 点 工 程 管 理 局 执 行 复 议 案 , 2 0 1 8 ) 皖 0 1 执 复 字 8 0 号 , 合 肥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 来 源 于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某 建 设 集 团 安 徽 创 业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与 巢 湖 市 重 点 工 程 管 理 局 执 行 复 议 案 , 2 0 1 8 ) 皖 0 1 执 复 字 8 0 号 , 合 肥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安 徽 某 防 火 门 有 限 公 司 与 安 徽 共 济 消 防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宣 城 分 公 司 承 揽 合 同 纠 纷 二 审 案 , ( 2 0 2 0 ) 皖 0 2 民 终 1 5 0 4 号 ) , 芜 湖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 【 来 源 于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安 徽 某 防 火 门 有 限 公 司 与 安 徽 共 济 消 防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宣 城 分 公 司 承 揽 合 同 纠 纷 二 审 案 , ( 2 0 2 0 ) 皖 0 2 民 终 1 5 0 4 号 ) , 芜 湖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律 师 团 队 始 终 站 在 客 户 的 立 场 为 客 户 服 务 俞 金 华 团 队 首 席 律 师 、 有 限 合 伙 人 俞 金 华 律 师 , 国 浩 律 师 ( 合 肥 ) 事 务 所 有 限 合 伙 人 、 国 浩 建 设 工 程 与 房 地 产 法 律 研 究 中 心 ( 业 务 委 员 会 ) 研 究 员 ( 委 员 ) 、 合 肥 市 蜀 山 区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仲 裁 员 、 合 肥 市 律 师 协 会 劳 动 法 专 业 委 员 会 委 员 。 俞 金 华 律 师 自 2 0 1 0 年 8 月 开 始 执 业 , 执 业 范 围 , 公 司 业 务 主 要 是 在 经 济 合 同 , 建 筑 工 程 与 房 地 产 , 劳 资 争 议 , 建 设 工 程 、 经 济 纠 纷 、 劳 资 纠 纷 、 企 业 常 年 法 律 顾 问 方 面 , 俞 律 师 办 理 案 子 认 真 负 责 、 思 路 清 晰 、 丰 富 的 经 验 , 擅 长 办 理 疑 难 复 杂 案 子 及 法 律 顾 问 事 务 。 俞 金 华 律 师 团 队 旨 在 宣 传 建 设 工 程 、 经 济 纷 纠 、 企 业 常 年 法 律 顾 问 、 劳 动 法 律 师 知 识 , 向 社 会 各 界 推 介 优 秀 的 建 设 工 程 、 经 济 纠 纷 、 劳 资 纠 纷 、 企 业 常 年 法 律 顾 问 律 师 , 向 当 事 人 提 供 更 优 质 、 专 业 的 法 律 服 务 。 时 科 升 安 徽 星 阑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时 科 升 律 师 , 2 0 0 8 年 执 业 , 安 徽 星 阑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 时 律 师 精 办 经 济 纠 纷 、 刑 事 辩 护 法 律 事 务 , 能 与 公 安 、 检 察 院 、 法 院 等 办 案 机 关 及 当 事 人 有 效 沟 通 。 在 担 任 专 职 律 师 期 间 勤 勉 敬 业 , 处 理 了 大 量 非 诉 及 诉 讼 法 律 事 务 。 毕 为 党 支 部 副 书 记 毕 为 律 师 , 毕 业 于 安 徽 大 学 法 学 院 , 法 律 硕 士 学 位 。 擅 长 企 业 管 理 、 劳 动 争 议 、 经 济 合 同 类 、 婚 姻 家 事 、 侵 权 责 任 纠 纷 法 律 服 务 。 自 2 0 1 5 年 从 事 律 师 工 作 以 来 , 主 要 业 务 领 域 包 含 民 商 事 、 破 产 清 算 等 方 面 , 专 业 经 验 主 要 包 括 合 肥 城 市 云 数 据 中 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 8 3 7 6 0 4 ) 新 三 板 挂 牌 项 目 ; 安 徽 万 诚 达 新 型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I P O 法 律 服 务 工 作 ; 安 徽 文 达 集 团 重 组 项 目 工 作 ; 安 徽 金 泰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强 制 清 算 及 破 产 清 算 案 ; 安 徽 锦 鹏 科 技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破 产 清 算 案 ; 安 徽 华 发 生 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破 产 清 算 案 、 安 徽 景 明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破 产 清 算 案 等 破 产 清 算 案 件 管 理 人 等 。 姜 龙 飞 国 浩 律 师 合 肥 事 务 所 律 师 姜 龙 飞 律 师 : 国 浩 律 师 合 肥 事 务 所 律 师 , 教 育 背 景 是 武 汉 理 工 大 学 法 律 硕 士 姜 龙 飞 律 师 主 要 企 事 业 单 位 法 律 服 务 经 验 : 1 . 安 徽 华 人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 安 徽 海 尚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姜 龙 飞 律 师 办 公 地 址 : 合 肥 市 政 务 区 怀 宁 路 2 0 0 号 置 地 广 场 栢 悦 中 心 十 二 楼 国 浩 律 师 ( 合 肥 ) 律 师 事 务 所 : 联 系 电 话 : 1 8 1 5 5 3 7 5 1 0 2 最 新 动 态 始 终 站 在 客 户 的 立 场 为 客 户 服 务 普 法 小 知 识 M O R E + 工 程 竣 工 后 未 经 验 收 即 投 入 使 用 的 责 任 问 题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 第 六 十 一 条 明 确 规 定 , “ 交 付 竣 工 验 收 的 建 筑 工 程 , 必 须 符 合 规 定 的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标 准 , 有 完 整 的 工 程 技 术 经 济 资 料 和 经 签 署 的 工 程 保 修 书 , 并 具 备 国 家 规 定 的 其 他 竣 工 条 件 。 建 筑 工 程 竣 工 经 验 收 后 , 方 可 交 付 使 用 ; 未 经 验 收 或 者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 不 得 交 付 使 用 。 ” 2 0 2 1 1 2 1 5 从 发 包 方 角 度 谈 施 工 过 程 中 变 更 施 工 合 同 的 风 险 防 范 2 0 2 1 1 1 2 6 施 工 合 同 解 除 后 工 程 应 支 付 项 目 的 组 成 部 分 有 哪 些 ? 2 0 2 1 1 1 2 6 建 设 工 程 律 师 教 你 从 甩 项 协 议 出 发 保 护 发 包 方 权 益 2 0 2 1 1 0 2 0 中 标 后 招 标 人 不 履 行 订 立 合 同 义 务 应 当 承 担 什 么 责 任 ? 2 0 2 1 0 9 0 8 农 民 工 在 工 地 提 供 劳 务 的 劳 务 费 ( 工 资 ) 不 给 怎 么 办 ? 2 0 2 1 0 8 2 5 行 业 新 闻 M O R E + 某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代 理 词 张 某 诉 某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 六 安 某 建 筑 公 司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纠 纷 案 中 , 经 张 某 申 请 , 六 安 市 裕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委 托 南 京 天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 , 审 计 意 见 中 明 确 “ 某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并 未 占 用 案 涉 项 目 的 工 程 款 2 0 2 2 0 8 1 9 俞 金 华 律 师 被 聘 为 合 肥 市 蜀 山 区 劳 动 人 事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兼 职 仲 裁 员 2 0 2 0 0 9 0 7 俞 金 华 、 郑 瑱 律 师 参 与 编 写 的 《 城 市 管 理 综 合 执 法 培 训 教 材 》 出 版 2 0 2 0 0 9 0 7 把 脉 劳 动 用 工 风 险 , 构 建 和 谐 劳 动 关 系 2 0 2 0 0 9 0 7 电 话 1 3 8 6 5 9 5 1 3 3 5 邮 件 5 0 3 8 7 9 2 4 0 @ q q . c o m 地 址 合 肥 市 政 务 区 怀 宁 路 2 0 0 号 置 地 广 场 栢 悦 中 心 十 二 楼 国 浩 律 师 ( 合 肥 ) 律 师 事 务 所 C o p y r i g h t © 俞 金 华 律 师 团 队 A l l R i g h t s R e s e r v e d 备 案 号 : 皖 I C P 备 2 0 2 0 0 1 7 0 4 1 号 1 皖 公 网 安 备 3 4 0 1 0 4 0 2 7 0 2 8 8 9 号 首 页 电 话 留 言 反 馈

站点概括

关于www.yujinhuals.com说明:
www.yujinhuals.com由网友主动性提交被皮匠导航网整理收录的,皮匠导航网仅提供www.yujinhuals.com的基础信息并免费向大众网友展示,www.yujinhuals.com的是IP地址:122.114.227.123 [中国河南郑州 联通],www.yujinhuals.com的百度权重为0、百度手机权重为0、百度收录为0条、360收录为0条、搜狗收录为0条、谷歌收录为0条、百度来访流量大约在-之间、百度手机端来访流量大约在-之间、www.yujinhuals.com的备案号是皖ICP备2020017041号、备案人叫俞金华、被百度收录的关键词有0个、手机端关键词有0个、该站点迄今为止已经创建4年16天。

内容声明:

1、本站收录的内容来源于大数据收集,版权归原网站所有!
2、本站收录的内容若侵害到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3、本站不接受违规信息,如您发现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清除处理!
4、本文地址:https://www.pjdh.cn/shangyedh/1035217128a752df5979.html,复制请保留版权链接!


温馨小提示:在您的网站做上本站友情链接,访问一次即可自动收录并自动排在本站第一位!
您可能还喜欢

纽立搜 | 新站搜索 | 商品优惠搜索 | 活动搜索

纽立搜,新网站搜索,新的商品优惠搜索,活动搜索

体育器材厂家-沧州优健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沧州优健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电动、手动液压篮球架,仿液压篮球架,固定式、移动式、悬挂式篮球架及档次的篮球板,乒乓球台、网球柱、排球柱、羽毛球柱、足球门、田径器材等体育器材。

放心健康

放心健康

22k4-游戏仓库-全球最大的游戏下载中心-游戏交流-单机游戏-免费下载

22k4-游戏仓库-全球最大的游戏下载中心-游戏交流-单机游戏

导电碳浆_发热碳浆_石墨烯电热碳浆_石墨烯浆料-深圳市千代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千代】专业从事导电碳浆,发热碳浆,电热碳浆,石墨烯发热油墨,导电碳油墨,碳晶油墨,发热油墨,远红外电热油墨,远红外电热碳浆,导电碳油,电热油墨,碳晶浆料,石墨烯浆料,远红外发热碳浆,石墨烯电热油墨,石墨烯电热碳浆的厂商!电话:13510310148

铁路配件,铁路电务配件,钢轨绝缘-衡水市开发区思羽铁路电务器材厂

衡水市开发区思羽铁路电务器材厂是一家专业生产钢轨绝缘,铁路电务配件等铁路配件的厂家。

星空房_泡泡屋_PC透明星空房生产厂家-杰出科技“星空梦”

高性价比PC透明星空房泡泡屋优选杰出科技“星空梦”,10余年PC板材加工经验,工厂占地10000+㎡。是业内较早从事星空房屋设计、生产的源头厂家,拥有全球3W+应用案例供参考。

随机文章